各部门、单位:
为提高工作效率,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,财务网上报销系统拟于12月1日正式上线试运行。届时,各部门、单位、教职工可通过该系统完成网上报销手续,可查询部门经费、个人项目使用情况以及个人收入。此次试运行特邀请办公室、国资处、科研处(包括科研项目)、麻醉学院、临床医学院、护理学院等涉及行政、教学、科研领域的六部门完成测试工作。请上述部门从12月1日起所有报销业务通过网上报销系统完成操作。同时,也欢迎其他部门及科研项目负责人试操作网上报销系统,尽快熟悉各类报销业务流程。在此基础上,财务处将进一步完善该系统,计划在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网上报销基本流程
二、网上报销系统注意事项:
1、系统默认被授权人(报销人)为本部门所有工作人员,建议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登录系统重新修改授权;
2、报销业务涉及的所有附件均要上传,基建工程类的合同文本可只上传付款条款页面;
上传附件注意事项
①图片一定要周正,不要横着或倒立,否则给领导在电脑查看审批时带来不便。
②高拍仪拍摄像素较大,可以作适当调整修改,方便屏幕查看(建议像素大小为1200*900左右)
③如果为多张小票,比如火车票、汽车票等,排列好并黏贴在A4纸上,不要覆盖票据信息,一起拍照上传,方便查看,不要单张上传。
④如为手机拍照,上传至电脑,用图片查看器调整成正面朝上,调整像素可以在图片上点击右键用画图打开,使用调整像素功能进行调整。
改变图像像素参考
3、未尽事宜详见附件(网上报销系统用户说明书)。
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财务处,联系人:余海跃,联系电话:0553-3932513。
附件:网上报销系统用户说明书.pdf
财务处
2018年11月29日